防洪減災,意義重大。長江保護法對長江流域防洪減災作了哪些規定? 2月23日上午,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舉行了長江保護法實施專題新聞發布會,水利部政策法規司副司長陳東明就上述問題回答記者提問。
陳東明介紹,習近平總書記在全面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座談會上明確指出:要健全長江水災害監測預警、災害防治、應急救援體系,推進河道綜合治理和堤岸加固,建設安瀾長江。經過多年防洪治理,長江流域基本形成了工程措施與非工程措施相結合的綜合防洪減災體系,長江流域防洪能力有了較大提高。同時,水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規和長江防御洪水方案、洪水調度方案等方案預案基本健全,為長江防洪減災提供了有力支撐。近年來,長江流域成功應對了2016年中下游區域型大洪水、2017年中游型大洪水、2018年上游區域性較大洪水、2020年流域性大洪水。
從抗御洪水過程看,長江防洪減災體系還存在工程體系尚未達到規劃標準、水工程聯合調度體制機制有待完善、監測預警等非工程措施有待加強等問題。對此,《長江保護法》對流域防洪減災做了兩個方面規定:一是對防洪減災體系建設、水工程聯合調度、河道泥沙觀測和河勢調查等方面作出了規定;二是對洪澇干旱等災害的監測預報預警體系建設等作出了規定。
貫徹《長江保護法》關于防洪減災的規定,下一步,水利部要加強長江防洪體系建設,加快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干支流堤防和蓄滯洪區建設,加強河勢控制和河道綜合治理,提升洪澇災害防御工程標準;同時,加強以水文站網為基礎的綜合監測站網建設,優化站網布局,加強河道泥沙觀測和水情雨情監測預報預警;制定《長江流域控制性水利水電工程聯合調度管理辦法》,優化以三峽水庫為核心的干支流控制性水工程聯合調度方式,完善防汛抗旱指揮系統和水庫群聯合調度信息共享平臺,提高調度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