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個處罰力度上限100萬元太少,不應該規定一個上限是100萬元?!?/font>
“在環境保護上要加大違法成本,重治重懲才能把問題剎得住?!?/font>
7月25日,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五次會議審議《四川省環境保護條例(修訂草案)》(簡稱“修訂草案”)。這是《四川省環境保護條例》(簡稱《條例》)實施26年來的大修改。常委會組成人員在審議時指出,要完善制度設計,補上監管短板,強化監管執法的責任,加重法律責任,讓環保法規長出鐵齒銅牙,呵護四川的藍天、碧水、凈土。
常委會組成人員在審議中發言
據了解,此次修訂不僅明確了政府各部門的環保責任、細化了管理制度、強化了監管手段,還對土壤、噪聲、畜禽養殖等環保薄弱領域增加了污染防治規定。省環保廳廳長于會文表示,此次修訂特別加大了環境違法處罰力度,提高了違法成本,新增部分處罰條款,修訂后的條款數由原來的五十四條增至七十五條。
重制度設計 讓法更錚亮
環境保護是社會系統工程,環保部門不能單打獨斗,必須部門聯動。為此,修訂草案在制度設計有了創新:
——“兩法銜接”明確寫入修訂草案,要求建立環境保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機制,環保、公安和檢察院要開展協作,統一法律適用,建立線索通報、案件移送、資源共享等工作機制。
——環境保護督察和環境監察制度寫入條例。省政府定期對下級人民政府執行環保法律法規情況、貫徹落實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決策部署情況、解決突出環境問題情況等進行督察。省級環保主管部門,通過向市(州)或者片區派駐環境監察專員等形式實施環境監察。
——擬設有獎舉報制度。舉報線索經查證屬實的,可以對舉報人給予適當獎勵。
——明確了各級政府的環境保護責任。修訂草案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的環境質量負責,環保部門對環保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并將政府部門履行環保職責情況納入領導干部離任審計。
史志倫委員指出,《條例》是1991年制定,過了這么多年,與現在國家對環保的要求已經不相符,起碼在環境保護理念上滯后了。我們一定要做好制度設計,要集中力量、認真修訂好。四川最大的問題是發展不平衡,各地千差萬別,要從制度設計上,從工作思路上結合四川實際分類指導,分而治之。他認為,用同一個辦法處理兩個不同性質的問題是管不好的,用同一個標準解決兩個不同性質的問題是解決不了的。
常委會會議分組審議條例草案
焦偉俠秘書長主張這次《條例》修改中要分類指導,對城鄉分別作出規定,而不是用一個規定同時要求城鄉實現,這很難做到。
毛大付委員指出,設有獎舉報制度很有必要,畢竟各級環保部門人數是有限的,必須調動人民群眾監督的積極性。同時也要靠科技的力量,讓整個環境狀態都在“互聯網+”的天眼下,使環境問題得到及時發現和處置。
強執法監管 讓法更有力
修訂草案加大環境違法處罰力度,提高違法成本,新增了部分處罰條款,比如細化了按日連續計罰情形,明確了六種按日計罰行為,比國家增加了1個條款和3種情況。
處罰力度加大,環境違法才能“hold得住”。委員們審議時指出,修訂草案要突出剛性規定,不要有軟的規定,這樣執法的時候才能落實得了?!耙獜娀O管執法的責任,要加重法律責任,在環境保護上要加大違法成本,重治重懲才能把問題剎得住?!?史志倫委員強調指出。
李天斌委員很關注法律責任問題。他說,修訂草案總體罰款額度大約是200元到100萬元的范疇?!拔矣X得整個處罰力度上限100萬元太少,不應該規定一個上限是100萬元。居民跳廣場舞造成噪音污染幾百元是可以糾正這個行為的,而重點污染對環境的影響,可能影響幾百公里范圍,污染很大,100萬元的處罰力度就太低了?!彼ㄗh對重大污染事故不僅罰款,其事故責任人應移送法院和檢察機關進行處理。
補薄弱領域 讓法更全面
修訂草案此次對環境保護薄弱領域如土壤、噪聲、畜禽養殖等方面增加了污染防治規定
四川是農業大省,畜禽養殖量大面寬。但國家的《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對規模以上畜禽養殖企業有污染防治規定,對規模以下和散養戶的畜禽污染問題沒有明文規定。因此,修訂草案增加了四川特色的防治規定:落實了統一監管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責任,規定市縣環保部門、農業部門應當會同相關部門,依法劃定禁止、限制養殖區并報同級政府批準;對非規?;笄蒺B殖,應當通過綜合利用、委托處置等方式,對畜禽養殖廢棄物進行處理,農業部門加強對非規?;笄蒺B殖的指導和服務。
對土壤污染防治,修訂草案結合“土十條”和國家正在起草的土壤污染防治法作出了相應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工業和信息化、住房城鄉建設、國土資源等部門,將土壤污染物含量達到或者超過限值的地塊向社會公布。省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根據土壤環境質量狀況調查結果,制定土壤污染高風險行業名錄。
噪聲污染在環境污染投訴中占比較大,修訂草案也對噪聲污染防治作了明文規定。針對工業企業、金屬加工、石材加工等多種噪聲污染行為,修訂草案細化了法律責任,提出了處罰規定。根據修訂草案,高考、中考期間在噪聲敏感區域排放噪聲污染的,由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責令改正,予以警告;拒不改正的,對個人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對單位處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在環境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進行產生環境噪聲污染夜間施工作業的,由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責令改正,處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李伊林委員說,城市噪音目前擾民非常嚴重,各種高音喇叭等,這方面的治理應更加嚴格。
袁險峰委員非常贊成加大對畜禽污染、噪音污染的控制力度,認為修訂草案的規定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楊文委員建議增加大氣、水體環境保護和污染防治的舉措,合理分配排污量,約束排污者的行為;針對土壤酸化、水土流失、肥力質量退化防治等問題補充相關的規定。
為吸取甘肅省祁連山自然保護區環境破壞教訓,袁險峰和楊文建議建議在條例中對我省自然保護區環境保護問題也要做一些原則性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