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5日四川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
任命:
廖建宇為四川省監察委員會副主任。
決定:
廖建宇為四川省監察委員會代理主任。
免去:
王軍的四川省人大常委會人事代表工作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決定免去:
劉東的四川省科學技術廳廳長職務。
決定任命:
吳群剛為四川省科學技術廳廳長。
免去:
任冀川、梁楷、徐堂富的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馮建明的成都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
段元存的成都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刑事審判二庭副庭長職務;
鐘定榕的成都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審判員職務;
唐明、楊樹全的成都鐵路運輸第一法院審判員職務;
賓偉的成都鐵路運輸第二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四川大熊貓國家公園生態法庭(綜合審判庭)庭長、審判員職務。
任命:
段元存為成都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刑事審判一庭庭長;
王健為成都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執行一庭庭長;
袁野為成都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刑事審判二庭副庭長;
陳曉為成都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執行一庭副庭長。
免去:
周影的四川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高虹彬的四川省人民檢察院成都鐵路運輸分院檢察員職務。
任命:
聶晶、胡星、程宇、高原為四川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楊晨曦為四川省人民檢察院成都鐵路運輸分院檢察員;
史雅文、文龍為成都鐵路運輸檢察院檢察員。
批準任命:
王紅為綿陽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劉萍為廣元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陳齊鴻為內江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陶成為達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